总统令中提到各级政府可以利用业余时间,开办夜校和扫盲班,并鼓励有文化有知识的人去做老师。
虽然不能要求民众个个都能有多高的文化水平,但至少要达到小学教育水平。
当然,此时的小学教学内容远没有现代时空的小学知识那么高深,因此达到这个目标并不算特别难。
第三条总统令引起的震动就比较大了。
内容没什么新鲜的,只是重新提出了义务教育。
义务教育最早起源于德国,最初的目的只是让人们都有学习圣经的能力。
后来工业革命开始,义务教育发挥着使人们掌握工业知识的任务,义务教育的时间也由最早的3个月至6个月,发展到6年,直至9年。
清朝末年,欧美各国以及亚洲的霓虹国大都普遍实行了义务教育。
清廷的某些官员了解到这一情况后,便在20世纪初草拟清廷有关文件时使用了“义务教育”、“强迫教育”这样的词语。
1903年,清政府颁布了《奏定学堂章程》(旧称“癸卯学制”),是华夏近代教育史上第一个以法令形式公布的,并在全国推行过的学校教育体系。
而正式提出试办义务教育是1911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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