乐乐彻底懵了。
雨水顺着他湿透的发梢、下巴,不间断地往下滴,在积了薄灰的水泥台阶上砸出一个个深色的小圆点。他感觉不到冷,也感觉不到湿。所有的知觉,好像都被那只捏着信封的右手吸走了——冰凉,僵硬,微微发抖。
他瞪着那个薄薄的白信封,眼珠子像生了锈,转不动。脑子里嗡嗡作响,像有台老旧的发动机在空转。
“清了?谁?刘婶,谁替我交的?这钱我肯定还!您告诉我……”他声音发干,语速快得有点语无伦次。
“是你女朋友。”刘婶的声音依旧平淡,在哗哗的雨声里却异常清晰,“她叫我把这个给你。”
女朋友。
三个字,像三颗冰冷的钉子,把乐乐生生钉在原地。
他杵在那儿,真成了一根被雷劈中、焦透了的木头桩子。冰凉的雨丝斜打在他脸上、手上,他一点感觉都没有。全身的血液,一会儿“轰”地全冲上头顶,烧得耳根发烫;一会儿又“唰”地退下去,冻成冰碴,扎得五脏六腑都生疼。心脏在腔子里玩命地撞,撞得胸口发闷,耳朵里只剩下自己擂鼓般的心跳,和那无边无际、令人心慌的雨声。
信封是白色的,薄,脆,摸上去有点凉,边缘被刘婶捏得有了细微的褶皱。
上面就三个用黑色水笔写的字,工工整整,横平竖直:
乐乐收。
没写寄件人,没多一个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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