而在伊利沙白女王就任之后,国教和其他分离派经过数十年不断的抗争。根据公元1689年的“信仰容忍法案”(TheTolerationAct),凡是愿意实行以下各点的,都可以自由崇拜:
(1)发誓效忠威廉与玛利。
(2)拒绝教皇权柄、化质说、弥撒和向马利亚及圣徒祷告。
(3)接受“三十九信条”。使新教各宗派,可在英国公开。这些不同意者包括:长老宗、公理宗、浸信会和贵格会,人数加起来约为当时英国总人口的十分之一。
1792年,WilliamCarey创立浸信会差会(BMS),也就是后世为人熟知的浸信会世界差传布道团(BMSWorldMission)。
1812年,在伦敦Rippory博士的小礼拜室内,小组讨论浸信会联盟的形成。
1813年,在伦敦举行第一次浸信会大会。
1832年,浸信会联盟的架构完成。
1837年,乔治·卡曾斯是第一个被报道的西印度牧师,在英国主持牧师团。
1854年,司布真(CharlesHaddonSpurgeon,1834-1892年),最有名的浸信会宣教士,开始了他的事工。19世纪后半期,司布真的讲道盛况一时;属于浸礼宗,除了不信婴儿洗礼外,他是个道地的加尔文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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