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要求她做我的女儿,也弥补我没有女儿的缺陷,只是她从来没有承认过,她只叫我瑞奇,就像我孤儿院里那个最好的朋友。
从那以后,我就像女儿一样对待她,我从没有这样慷慨过,我将大把的钱放在她身上,她成为了高台上的公主。
整个街区都在流传瑞奇·博姆的宅子里偷养着一个绝美的女孩,每每听到这,我都会大方地说,那是我女儿。
但是没人敢来提亲,因为都被我杀死了。
终于,为我生下三个儿子的妻子受不了了,要和我离婚。
离就离好了,但是钱我一分都不会给的,她也接受了,我在她搬出去后租的公寓楼下开了一家酒吧,她果然每天酗酒,我雇了一个毒贩和她接触,并在她寂寞的时候安慰她、勾引她。
果然,她染上了毒瘾,没几个月,她就因为过度吸毒,半夜呕吐呛死在她十几平米的公寓里。
渐渐地,我发现那个女孩不但能当好女儿的角色,她什么都能成为,她甚至接管了我妻子的日常,照顾我这个老头的饮食起居,每天的行程,甚至是上班开会,这些都曾是我妻子的工作,她的笑容永远不减,她什么也不知道,她一直以为我是个慈祥的老者。
有那么一瞬间,我竟真的希望我就是一个她想的那个慈祥的人。
我给她取了她一辈子唯一的名字,阿格尼丝,意思是纯白的人。
但是,这之后,我感觉到不太对劲,阿格尼丝越来越习惯和我出席各种场合,她总是表现得那么完美,甚至比我更完美,我不嫉妒她,开始我还感觉很自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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