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林学派“在政治、经济、思想文化方面提出了一系列革新的思想主张,反映了新兴市民阶层要求自由发展经济、文化的呼声,成为早期启蒙思想的先驱。”
沈嘉荣《明清之际的改革派东林党》一文列举了东林党人在政治、经济、学术上的改革举措后,写道:
“东林党人提出的改革举措是有利于生产力的发展,有利于人民生活水平的提高,有利于社会风气的好转的。一句话,是符合历史前进方向的”。
《中国前近代思想的演变》认为:
东林派人士“在振兴农业方面发挥了指导性作用,对于改造自然显出积极而科学的意向,可以认定他们是社会进步性势力。”
范金民《东林人士的经济主张及其社会实践》一文认为:
东林人士在“发展江南经济的几个关键问题上,殚思竭虑,提出了一系列或发人深省,或切中时弊,或颇具远见,或理应实施的经济主张”,而且“身体力行,抵制宦官税使的百般掠夺,呈请减轻地方和百姓负担,实施赋役改革,兴办水利工程,安抚百姓,稳定地方,孜孜谋求国家地方和人民三方的利益,为维护明王朝的统治和维持江南地区的社会再生产作出了贡献”。
郑克晟的文章列举了东林党人为减轻江南重赋和部分减轻漕运负担而“倡议在京东地区推广种植水稻”,终“使北方‘水利大兴',北人始之艺稻”,以及通过与耶稣会传教士利玛窦等的交往,“接受和学习西方先进的技术与文化”等事例,认为:
“明末的东林党人,确实继承了江南士大夫的好传统,在当时所起的作用,是具有进步意义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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