傍晚,没了天际的那一抹夕阳红,却多了一团浓重的白雾。空气变得潮湿起来,氤氲着湿漉漉的细雨。迷蒙的远处传来急促的喘气声。
“喂,我找到盗墓人了。我现在正在去找他,只不过看上去是一个神经病人,我需要人手,我们必须赶在警察找到他之前。他的样貌穿着特征是:一件单薄的淡蓝色毛衣,一条黑色西裤,还有一双白色板鞋。哦,对了他身上有很浓郁的酒香味,身高在185左右……”
“行,我知道了。我们马上派人手过去。”
“呵,我说呢。昨天怎么会有人来追杀他,当时就不应该放走他!哎呀,我真是笨死了。”(心想)
在羊肠小道上,程晓慕左顾右盼,边跑着边通着电话,呼出的热气与雾交杂在一起分辨不清。
“大叔,大叔!你在哪里啊大叔”
一旁的行人用异样的眼光看着程晓慕,她却似乎不怎么在乎,只是一味的找着人。
“咕~~”
“呼,你这个肚子倒是给我争点气啊。这人让我可好找啊,这么会时间他能跑到哪里去啊,真是让本小姐捉摸不透。”
“现在饿得好想念那怪人在家里做的一桌菜啊。”(心想)
过了许久,程晓慕的肚子闹腾起来。她低下头揉了揉自己的肚子,又看了看周围(没有一家吃饭的小店只有一个石凳)她走向前去坐下。又张望了一圈打算回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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