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次跟这位巨星唱片的主管谈话,李文星上来就是单刀直入,画饼谈钱,
除非遇到理想者,这才是在美式职场中,老板跟下属谈话的正确打开方式。
只是,李文星前面一番话虽然说的漂亮,说什么不会挑战行业规则,
可他的决策,比如跟歌手一起开工作室的做法,还就是在挑战人家的规则。
不过就是做的比较隐晦,在形式和合作条款上比较放松,实际上还是换汤不换药,想要完全把持歌手的职业生涯。
也就导致莉莉安听的直皱眉头,她原本只以为,李文星创立这什么工作室的目的,仅仅只是为了更好的服务歌手,类似给歌手专门成立完善的后勤团队,
可现在再听,这并不是什么团队,而是想要直接把它当成独立子公司运营,
实际上就是把歌手艺人当作合伙人,让其以技术投资入股,巨星则以‘资产’入股,再谈好投资和收益分成,然后公司化运作,专营‘歌手’这个产品。
听起来似乎不错,如果按照这样的方式来经营唱片公司,那对公司是非常的有利,
以前的唱片公司,就只能够跟外面的打野歌手签专辑合约,像赌博一样的制作专辑,等着歌曲上架后的版权收益,
至于歌手的其他收入,唱片公司却是根本没有可能染指分毫,像是演出啊、代言啊,这些收益都没唱片公司的事,
可是这个新模式就有所不同,直接采用合作的方式,全方位无死角,只要是歌手在演艺行业赚到的钱,都要分润给唱片公司,且还是唱片公司拿大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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