就以迈克尔五兄弟为例,只签他们的专辑合约,演出合约,显然并不能达到巨星唱片的利益最大化,
我希望你能深入重视,跟迈克尔五兄弟联合成立的演艺工作室,深度挖掘他们这个组合的所有潜在商业价值。
换句话说,以后他们每赚到十美分,就必须有巨星影业的九分、七分、六分,比例可以随着他们的价值逐步降低。
剩下的就是复制这个模式,可以培养新人歌手,也可以去挖成名歌手,但是绝对不接受那种纯粹借助公司资源,只将巨星唱片看做跳板、挂靠对象的人。
无论是歌曲、渠道、市场运作、公关能力,这些全部都是公司的核心资产,只选择跟愿意签约进来的人合作经营,其他人还是别做美梦。
当时机合适的时候,我会收购控股其他唱片公司,整合它们的曲库和渠道,
对于歌手的选拔,宁缺毋滥,巨星不需要那么多二流三流歌手充门面,你可以把巨星看成是一个品牌,而且是高端品牌,凡是走出的歌手都必须是王者。
其他的,就看你自己把握,
同样的,我会给你一年时间,这期间我不插手公司的具体运作,
明年这个时候,我会验收成果,如果成绩另我满意,我会为你和你的团队划分百分之十的期权奖励池,
等我整合好其他唱片公司,开启ipo计划,你们每一个都将是千万富翁。”
不谈人生,不谈理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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