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负责文书起草、会议组织、决议下发与存档;
4.负责家属生活、内务、安置与营地秩序。
二、武装部(武装委员会)
1.负责全体成员、家属、营地安全防卫;
2.负责巡逻、警戒、江面护航、码头守卫;
3.负责农垦区圈地、立界、守护,防止侵占破坏;
4.执行商会安全防卫类决议。
三、监管部
1.监督本公约执行与商会决议落实;
2.监督积分发行、账户收支、物资发放、工程与采购;
3.监督各级委员履职公平、公正、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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