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谢谢你告诉我这些。”林见鹿闭上眼睛,眼泪从眼角滑落,混进脸上的药水里。她没有擦,任由泪水流淌。有些痛,说出来,哭出来,反而能轻一些。
“不用谢,这些事,憋在我心里二十年了,说出来,我也好受些。”废手赌王叹了口气,继续搅拌胶质,等胶质变成一种半透明的、像融化的琥珀一样的膏状,这才用小刮刀挑起一点,均匀地涂抹在林见鹿脸上。“你要的新面孔,要普通,不惹眼。我想了想,给你一张‘牧羊女’的脸吧。漠北草原上,这样的姑娘很多,皮肤微黑,颧骨略高,嘴唇有些干裂,眼神温顺但藏着警惕。扔进人堆里,没人会多看一眼。而且,这种脸,配上粗布袍子和头巾,骑马赶羊,都说得过去。就算遇到盘查,也能混过去。”
他动作很快,也很稳。胶质在脸上迅速冷却、成型,贴合着皮肤每一处起伏。他又用特制的颜料,在面具上点出几颗晒斑,加深了法令纹和眼角的细纹,最后,在嘴唇上涂了一层暗红色的、带着细碎裂纹的唇膏。整个过程,不到一炷香时间。
“好了,看看。”他拿来一面铜镜。
镜子里的人,完全变了个样——二十出头,皮肤是草原女子常见的、被风沙和日头磨砺出的微黑色,颧骨略高,鼻梁挺直,嘴唇有些干裂,眼神温顺,但眼尾微微上挑,藏着一丝不易察觉的锐利。整张脸很普通,扔进人堆里就找不着,但细看,又带着草原女子特有的、野草般的韧劲。
是张完美的伪装。林见鹿仔细看了看,连她自己都快认不出来了。
“面具能戴七天,不怕水,不怕汗,但怕火,也怕特制的药水。七天之后,它会自然干裂、脱落,不伤皮肤。这期间,你的声音会有些变化,变得更粗,更沙,像常年喊号子的牧羊女。走路姿势、说话习惯,也得改改。不过,以你的聪明,这些不难。”废手赌王说着,又转向陆擎。
陆擎的易容更简单些——他本就带着边军汉子的粗豪,废手赌王只略微调整了他的肤色,加深了皱纹,在下巴上粘了撮乱糟糟的胡子,又在左眼角添了道新的疤痕,让他看起来更凶,更沧桑。最后,给他换了身破旧的皮袍,腰间挂了把弯刀,活脱脱一个在草原上讨生活的、刀头舔血的老兵油子。
平安和狗蛋年纪小,脸型变化不大,废手赌王只给他们涂了些让皮肤变黑、变粗糙的药膏,又换了身牧童的打扮,看起来就像两个跟着大人出来讨生活的穷孩子。
四人互相看了看,几乎认不出彼此,但眼神交错时,都能看到对方眼中熟悉的光。
“好了,易容完成。接下来,治伤。”废手赌王示意陆擎躺到一旁的行军床上,撕开他左肩的包扎。伤口果然又恶化了,皮肉外翻,边缘发黑,流出的脓血带着一股甜腻的腐臭味。是感染,而且,混进了某种毒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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