仅允许律师会见,需侦查机关许可特殊案件。
组织轻体力劳动(如简单手工)。
监狱改造体系:
实施劳动改造与职业技能培训。
每月固定探视时间,可申请亲情帮教。
设立心理咨询室与教育课程。
第二天,南渭市公安局看守所审讯室内,来了雷大洪想见的人--他的辩护律师余德水,余律师是受雷大洪的父母和两个弟弟的委托,成为了【席平达死亡案】的被告方雷大洪的辩护律师。
余律师和雷大洪会见的一个小时内,审讯室内是不允许有任何人员在场和有任何的录音录像设备工作的,很快,一个小时过去了,余律师匆匆离去,而雷大洪似乎轻松了许多。
几天后,本案结案,送于检察院提起诉讼,检察院准予对雷大洪发出逮捕令,一个月后,南渭市中级人民法院刑事庭开庭,经过法庭严谨的调查,经过诉辩双方的激烈辩论,被告人雷大洪进行了陈述,主要说明当时在酒醉(请注意,这里不是醉酒)状态下,对所有的行为都失去了意识,并且展示了自己两次荣立二等功的证书和勋章,恳请审判长和合议庭做出公正的判决。
最后,全体起来,南渭市中级人民法院刑事庭审判长张国强大声朗读审判书:
南渭市中级人民法院刑事审判书(1998)南刑初字第567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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