苏通判到任后,眼见临安府官舍都快要塌了,便上书朝廷请求修缮。
结果朝廷驳回申请,不准。
几年后,临安府衙真的塌了一间房子,压死两个杭州籍的书吏。
眼看都闹出人命了,苏东坡便再次上书朝廷请求修缮,并且把房子倒塌砸死了人的事写上去。
结果依旧是:不允。
西湖上的苏堤,就是由苏东坡主持修建的。
但是他自己办公的地方,申请修缮的请求却是始终得不到允许。
这不是杭州一地的事情,整个大宋一概如此。
如果是关于民生的工程,不管是筑路修桥、兴修水利、清理河湖,中书门下很快就会照准。
唯独你想修缮官衙,理由再充足也是千难万难,就是不准。
这一条规矩,自宋朝以后,元明清三代都严格遵照了宋代的这条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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