倒计时:00:34。
(二)00:34第一条镇规
镇公所大厅,四张办公桌拼成“回”字形。
全息屏弹出镇规草案:
1.居民必须24小时内登记真名。
2.未登记者,记忆抹除。
3.镇长每盖一次章,倒计时-1秒。
林富贵拍桌:“荒唐!34秒盖34次章?”
公章却自己跳起,在草案上自动盖下第一个红印:
【林苟富贵印】
倒计时:00:3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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