林北从派出所顺利拿到《不予立案决定书》,走出派出所后,就给罗大状打了个电话询问情况。
罗大状那边,也很顺利,完成了证据公证。
双管齐下。
效率翻倍。
随后,两人在左岸香泉碰面。
开始为起诉做着最后的准备。
碰面之后,依旧是分头行动。
林北前往物业,索要监控视频。
虽然并未拍到抛物者的具体楼层,但这份视频最起码可以将范围锁定在6号楼1单元,七楼以上。
并且,这份视频也是重要的证据。
有这个视频存在,就足以证明高空抛物行为确有其事——这就是刑事自诉的麻烦之处,需要自诉人自己寻找并准备好证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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