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小书屋 > 历史军事 > 历史军事 > > 0573【民为邦本,官民同罪】 (1 / 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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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内延福宫。

        朱国祥正在打理宋徽宗留下的珍贵花木,拾掇一圈又洗洗手,问道:“刑统是什么东西?唐代有《唐律》,明代有《大明律》,怎么宋代只有一个《宋刑统》?”

        朱铭躺在摇椅上喝茶,解释说:“刑统就是刑事法规汇编兼解释。因为当时的特殊政治环境,赵匡胤制定法律非常着急,前后只用了半年时间。所以就直接照抄唐律,只改了些需要避讳的字词。《宋刑统》的编撰者来自后周,刚刚编完一部《大周刑统》,所以《宋刑统》也大部分是抄来的。对于编撰者来说,也算自己抄自己。”

        朱国祥大致听懂了:“就是说相比起《唐律》,宋代的法律框架整体没变,但具体断案量刑和法律解释给改了些?”

        “也可以这么说。”朱铭点头道。

        “那朱元璋的《大明律》怎么样?”朱国祥问。

        朱铭简单回答:“《大明律》更具系统性、整体性、统一性、规范性,更强调程序正义,更注重司法公正和官员廉洁。唐宋的法律,可操作性空间更大,而且对官员的约束不够。这是朱元璋的性格和治国理念决定的。”

        “这个可以,程序正义很重要。”朱国祥点头说。

        朱铭说道:“现在的重点是,我们的步子该跨多大,步子跨大了会不会过于超前。比如八议制度要不要保留,如果保留又该保留多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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