忙活大半天,终于有个自耕农说:“俺家总共典出六亩地,这回丈田只剩四亩,还剩两亩找不见了,官府已另给了田契。”
陈东说道:“这种事情查不清楚,你可以去报官,能拿回一半田根(田骨)。其实丈田的时候,你就该给官差说,自动一人一半的。”
这属于历史遗留问题,朱国祥为了快速方田,让官吏快刀斩乱麻,查不清楚的直接一人一半。
大宋开国之初,也曾打算搞授田制,原则上所有土地都属于朝廷。
但阻力太大,不可能成功。
于是已经收归国有的土地,佃租给农民耕种,其余私有土地发给田契。随着时间推移,佃耕官田的农民,自动获得永佃权。
而官田经常赐给文武百官,文武百官获得所有权,但无法获得使用权。这就出现第一批“一田二主”,在宋代叫做田根、田面,在明清两朝叫田骨、田皮。
王安石为了获得变法启动资金,大量出售官田的田根,“一田二主”全面私有化。
与此同时,许多拥有完整田产的地主,遇到困难想要筹措资金,却又不愿把田产彻底卖掉。于是,就出售田产的使用权,这种行为叫做“典卖”。
典卖一般设有年限,拥有田产所有权的田根主,只要给得起钱,到期可强制赎回使用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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