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买扑制度。
说白了就是包税制,官府确定某个片区的酒税总额,以拍卖形式承包给民间商贾。
在此区域内,别的商贾不能从事酒业,想酿酒卖酒须得获得买扑商同意。
朱国祥在大明村酿酒,属于第二、第三种制度的混合体。
他这酿酒坊叫做“坊场”,村中酒店叫“旗望户”。
此类酒商,须得远离城市,只能在乡下售卖。而且不得私造酒曲,必须到“都酒务”购买酒曲——这属于官榷制度。
洋州三县的县城,都被买扑酒商承包了。
大明村的白酒运去城里,给买扑商交税即可,甚至是直接卖给买扑商——这属于买扑制度。
当然,朱国祥肯定会私造酒曲,私造的这部分可以逃税。
蔡京为了增加财政收入,酒税涨得太过离谱,不逃税还怎么经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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