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小书屋 > 历史架空 > 清朝民国 > > 第306章 南都大学、简体字 (3 / 4)
        但凡人事任命、教授选聘、学位授予、学科增减、经费开支等大事,都由校长与教授委员会商议后决定。

        二、建立学位认证、教授评议制度。

        南都大学在文、理、工、法、医、农六大学院之外,增设一个研究生院。

        六大学院主要施行本科生教育,学制三年。研究生院主要施行研究生教育,分为硕士教育和博士教育,学制各两年。

        学生毕业时,需提交一份论文,经学位评定委员会认定通过后,方得授予相应的学位。

        南都大学最高学位为博士。学位、硕士、博士授予权在教授委员会,校长、教育部均不得干预。

        实行导师负责制,每个教授都负责帮带若干个学生,每个学生都有对应的导师。

        教授的选聘、晋升由教授委员会自主决定。复兴会科技部提名校长,确保大学研究方向的正确,确保复兴会对大学的领导。

        各级教授需定期接受教授委员会的考核、稽查,督促教授们尽心用命,及时清理滥竽充数之徒。

        三、拔高大学定位。

        不同于众多职业学校,也不同军事院校、行政学院、干部学院,南都大学是复兴会治下第一所综合性大学。她不仅要承担起为复兴会培养人才的重任,还要积极开展前沿性研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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