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小书屋 > 历史架空 > 其他 > > 第三百七十四章 我把县君给卖了 (3 / 6)
        定是他数月前履任之后,便开始往自家扒拉土地。可周遭大部分沃土都是本地世家的,他肯定没法子弄来,就盯上了这些缝隙里的苍蝇肉。

        毕竟挑挑拣拣,还是相当可观的。

        谁知道才刚刚扒拉了一半,他这个宜阳县侯就空降了。按照规矩,那就要县衙给他选定食邑封地。

        然后这一来二去的,也就这片地方还勉强像样,就塞给了他。可剩下的,就是这么个被祸害得不成样子的残次品。毕竟要何县君吐出来,那肯定是不可能的。

        “侯爷,大齐律规定,外地官员在地方上任时,要期满两年方可在当地置办产业土地。若是违反,轻则罢官去职,重则抄家流放。”

        严礼凑到陈迹身边恭敬道。因为知道自己要去刑部任职,他就一直在熟读大齐律法,刚巧就读到了这个条例。

        陈迹眼睛一亮:“果真?”

        “不敢欺瞒侯爷,千真万确。这条律法,还是太祖高皇帝亲自补上去的,就是为了防止地方官员上任后,不断因私废公,用手段往自家置办产业。

        因为当时大齐初立,时局不稳,战乱尚未平息。常常有官员上任地方,不久后便因战事殉职身死。

        而后新官员上任,却发现前任尚有许多文书手续不明的产业遗留,给处理政务造成了极大的麻烦。

        后来此事上达天听,便有了此条律法。只是不想大齐很快安定下来,政局稳定,此法还未实施便搁置了,无有官员遵循,朝廷也向来是默认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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