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好,再来碗面,半壶酒。”
“好来,公子稍等。”
雷慕书闲坐,看向门外街景。在京师这么多天了,其实没啥稀奇了,无非是人流如织,各有其忙,都是为了碎银几两。
有人衣鲜脸白,当是银子够用,走路就悠悠哉哉;有人旧裳瘪帽,疾步而行,想来应该家用不足。那坐轿骑马的,后面跟着伴当,自然是从不为银子发愁的;那些挑担推车的,可就人人一脸苦愁相了。
自古以来,卖力而生,没有不愁苦的,这也是人间真理之一。
这些人,是不可能走进大酒楼吃什么糖醋黄河大鲤鱼的。他们挑的担子中自然有干粮充饥,想要奢侈了,无非也就是街边排挡充饥填肚子。
可是,世界之所以精彩,就是因为总有例外的人。
雷慕书看见一个挑担汉子一步跨进了酒楼,但见他头戴一顶毡笠遮太阳,穿一领脏兮兮白缎子短衫护身子,腰系一条乱线绳,下面是青色绑腿绑住了裤子口,獐皮袜,鞋子倒是不错,一双牛皮破战靴,沾满了干透的泥浆,一看就是挑着担子城外跋涉而来。
这倒还罢了,人生的也太丑了,面皮好大一块青色胎记,脸腮边的胡须稀稀拉拉本就丑陋偏还是红色须,袒着个胸脯,“咚”地一声放下了肩上的担子,听起来担子可着实不轻松。
最显眼,这汉子腰上还挎看一柄腰刀,那刀鞘上土不拉几全是风尘,想来是他长途护身的不值钱兵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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