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个月后,伦敦的读者们就能读到弗朗西丝的第三个案子。
她翻了个身,把脸埋进枕头里。
嘴角弯着。
她闭上眼睛。
弗朗西丝·沃斯通,还在那间阁楼里,等着下一个敲门的陌生人。
而她,会继续写。
———
朗博恩的厨房里,玛丽已经站了一刻钟。
她本来只是路过——想去书房拿本书,结果被厨房里飘出来的味道硬生生拽住了脚步。那味道怎么说呢,说难闻倒也不至于,但就是……寡淡。一股白水煮肉的味道,混着一点点香草的清苦,还有蔬菜煮过头之后那种软烂的、没精打采的气息。
又是炖牛肉。
英国人做牛肉,翻来覆去就那么几样:炖、烤、或者做成牛排煎一煎。炖是最常见的,把牛肉扔进锅里,加胡萝卜、洋葱、芹菜,再扔一束香草进去,小火慢炖一个下午。出来的东西不能说难吃,但吃久了,真让人有点……
The content is not finished, continue reading on the next page