泰晤士报的编辑部里,气氛沉闷得像伦敦十一月的雾气。
主编塞缪尔·皮尔斯把一叠报纸狠狠摔在桌上,那声音像一声闷雷,震得在座的几个记者同时缩了缩脖子。
“你们自己看看!”他的声音不高,但那种压着的怒火比吼叫更让人难受,“这周的头版都是些什么?‘某贵族夫人的宠物犬走失’、‘东区菜市场价格微涨’、‘某议员第三任妻子的帽子样式’——鸡毛蒜皮!没人在乎!”
他站起来,走到窗前又走回来,来回踱步,靴子踩在地板上咚咚响。
“知道竞争对手在登什么吗?《纪事晨报》上周那条‘码头凶杀案疑云’,卖了五千份!五千份!而我们呢?我们在教读者怎么挑卷心菜!”
一个年轻记者小声嘟囔:“那条凶杀案后来查清楚了,就是个普通抢劫……”
“那又怎样?”皮尔斯猛地转过身,“读者买报纸的时候又不知道后来会查清楚!他们要的是刺激,是悬念,是每天早上打开报纸就想往下读的东西!你们能不能给我搞点这样的新闻?”
会议室里一片沉默。
皮尔斯扫了一圈,目光在每个记者脸上停留两秒,最后落在一个坐在角落、一直低头记笔记的年轻人身上。
“杰克。”他说,“你有什么想法?”
那个叫杰克的年轻人抬起头,二十二三岁,瘦削,眼睛很亮。他合上笔记本,站起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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