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年了,”她的声音发哽,“第一次觉得脚是自己的。”
温棠把她安排在东厢房,林氏当场付了五十两银子,说要长住。
第二个客人来得晚一些,天快黑时才到。是个三十岁出头的男人,穿一身半旧的青布棉袍,戴一顶毡帽,背上背着一个竹篓,看起来像个走村串巷的货郎。但他的眼睛不像是做小买卖的人该有的——太亮太稳,看人的时候不躲不闪,像一把还没出鞘的匕首。
“泡澡还是住店?”温棠问。
“泡澡。”男人从竹篓里摸出一小块碎银子,“多少钱?”
“一盏茶二十文,半个时辰四十文,一个时辰八十文。泡一个时辰送一杯姜枣茶。”
男人交了钱,走进院子,目光飞快地扫了一圈——温泉池、厨房、东厢房、西厢房、沈时砚的屋子。那目光太快太自然,如果不是温棠前世做酒店管理练出了一双察言观色的眼睛,根本不会注意到。
她转身进了厨房,对正在切菜的阿檀小声说:“新来的客人,不太对。”
阿檀手里的刀没停:“怎么不对?”
“眼睛不对。货郎的眼睛不会那么稳,而且他放竹篓的时候右手先伸到下面托了一下——不是放竹篓的动作,是放刀的。”温棠顿了顿,“还有,他虎口有茧子,不是握笔的茧,是握刀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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