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就是“反押”:先把门变成证据,再允许门被使用。
卯时正刻,陆岑到了。
他来得不快不慢,衣袍仍旧干净,眼神比昨日更沉。身后跟着两名案台书吏,各捧一只木匣。木匣封口用的是普通封条,不见镜砂鳞片,可封条压纹很深,像刻意要显出“我很正”。越刻意越容易露。
陆岑走到台阶前,先向护印长老行礼,再向掌律行礼,最后才看向对照席的江砚。他的目光停了半息,像在确认:你真的不出面争名,只出面争链。
“案台副司记陆岑,”他开口,声音稳,“奉护宗议之令,交出案台内部规卷一份,通行牌发放底账一份,抄写外包记录一份。请三方见证当众拆封对照。”
他这句话说得很漂亮,漂亮得像一块磨过的石。可江砚听得出其中的缝:他把东西分成三份,像在把责任也分成三份。分得越细,越好藏核心页。
掌律不跟他客气:“先交规卷。按令,先做三照:纸纹、墨晕、尾响。照完再谈底账。”
陆岑点头,把第一只木匣递上。护印执事接匣不拆,先拓影匣封,记录封条纤维走向;掌律执事落编号;外门老哨官签名见证。三方动作一丝不苟,像故意把“慢”做给所有人看——慢不是拖,是让每个环节都能复核。
匣封记录完,护印长老才下令:“开。”
护印执事按规拆封:先从封条角落起,顺纤维方向揭开,避免人为撕裂造成“可疑断毛”。匣盖掀开,一卷厚纸静静躺在里面,纸边微黄,像旧卷。卷首压着一枚案台小印,印泥色暗红,像多年沉。
陆岑看见众人目光,微微叹气:“此卷为案台内部施行规,非公开白令,但历年用于急事调度,以补白令过重之弊。昨夜诸事,皆因我失职致内部规外泄、被人借用。今日交出,愿受核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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