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才是真正的利益分割。
林文鼎与以局长为首的机械工业局领导班子,展开了一场没有硝烟的谈判。
双方你来我往,唇枪舌剑。
最终,经过了长达两个小时的反复拉锯,一份具有划时代意义的承包协议,终于新鲜出炉。
按照协议规定,林文鼎,将以个人名义,正式“承包”首都重型机械厂,承包期为五年。
在这五年之内,他虽然拿不到工厂的“所有权”,但却获得了四项,比所有权更为重要的,核心权力。
第一,职工人事任免权。
除了厂长、书记这种需要上级任命的核心领导岗位之外,厂里所有中层干部,以及普通职工的任免、调动、奖惩,甚至开除,都将由他这个承包方,说了算。
第二,超产部分自销权。
在保证完成国家下达的计划内生产任务之后,工厂利用闲置产能,生产出来的所有计划外产品,承包方都有权,自主定价,自主销售。所得利润,无需上缴。
这为他接下来大批量生产缝纫机,铺平了道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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