灯光下,纸面的纤维纹理清晰可见。
“看这里。”陆文远指着“沈峰”签名最后一笔的收尾处,“笔锋到这里本该渐轻,但纸张纤维有被重压的痕迹。像是……写字的人手抖了一下,或者,笔被什么东西碰了。”
沈青眉凑近看,果然,那处的墨色比周围略深些,纸张也有细微的凹陷。
“还有这里。”陆文远又指向日期处的墨迹,“‘癸亥年’的‘亥’字,最后一撇起笔犹豫,墨有晕染。正常书写不会这样。”
苏小荷轻声问:“会不会是……写的时候手被绑着?或者,受了刑?”
“不像受刑。”陆文远摇头,“若是受刑后逼供,笔迹该颤抖不稳。但这字整体工整,只有关键处有异样。倒像是……写字的人心里有事,下笔时心神不宁。”
他继续往后翻。
卷宗最后几页,是结案陈词。上面写着“证据确凿,案犯供认不讳,此案可结”。落款处盖着当年刑部、漕运总督衙门、还有州府的三方大印。
但就在结案陈词的背面,有人用极淡的墨水写了一行小字,不仔细看根本发现不了:
“抚恤银来源:漕运总督衙门特拨。经办人:李茂(时任安平县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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