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某个角度说,算是合众国的早期缔造者。
之后他担任新泽西议会主席,算得上是当地著名土豪了。
作为穿越者,爱德华对这种家世其实很看不上眼,受过义务教育的国人都把“王侯将相,宁有种乎?”是为天经地义的事情。
祖宗牛逼是祖宗的事情,自己要牛逼还得靠自我奋斗和历史行程两开花,和祖宗没啥关系。
但到了合众国,那就是“王后将相,宁有种乎!”
这实在是让人摇头,明明自诩先进文明的国度却还把这套东西当作国内政治传承的必要条件。
说实话这和莫斯科的世袭官僚比也没啥太大区别。
但既然本国人民都没说什么,自己一个外来户何必愤愤不平?
应该说这样的显赫的家世足以为布鲁斯特老爷的政治生涯保驾护航。
让他一路高歌猛进。
在1964年大选迎来了他政治生涯中最高光的时刻,成为了林登·约翰逊总统“最爱的儿子”或者翻译为“宠儿”
内容未完,下一页继续阅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