刚才这一大堆证词,主要目的是给对方一个下马威,打掉他们的锐气,争取陪审团的同情,好戏在后头。
不过他心里也在哀叹,要是这案子早几个月发生就好了,那时候《米勒诉加州》案的判例还没被修正掉,仅凭这一条,拉里弗林特就能脱罪,不像现在啊。
想到这里爱德华很痛苦,他回忆起,这几天和卡马西平盯着地图仔细研究,直到自己眼睛酸痛流泪,而卡马西平倒是不受影响,只是佣人打扫办公室的时候扫出来好多头发,显然不是爱德华的。
望着卡马西平的亮光光,某人下意识的摸摸头发,还好,挺多的。
……
爱德华:“实际上这个案子让我感到最滑稽的地方在于,决定我当事人是否有罪的最重要的条件,竟然是一班已经运行了好几十年的长途汽车,这简直是荒谬透顶!”
他开始转换进攻方向,
爱德华:“实际上我本人和这班汽车很有渊源,因为我上学时经常乘坐,那时候我女朋友在新泽西,我常坐这班车去看她。是的,下面要说的就是我觉得荒谬,但又不得不用来提我委托人辩护的关键性问题”
爱德华“根据我的经验,这辆车的路线其实是不固定的。请法官阁下允许我展示证据,以帮助诸位理解”
法官点头同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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