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次的机构改革主要是集中在京畿中央机构,重点在于撤销丞相府,强化六部职权并授予罗云平大学士头衔,提前建立起内阁制度。
而第二次的机构改革,则是地方改革,完善大周王朝对地方的际控制。
以往的时候大周王朝对地方上的实际控制是非常薄弱的,虽然设有村长,但是这种村长一般都是当地的老人,除了年纪大威望稍微高一点,其他的基本没卵用,大周王朝都是依靠各地的驻军来进行控制各地的。
这种控制也只局限于秋收的时候收个税,以及平日里征召青壮打仗,再有顶多就是在地方发生命案的时候干涉一二,至于其他的基本不管。
当时这种薄弱的地方控制能力,在秋天的时候郭东亚决定加大开垦荒地的时候就出现过一些问题,官府很难有效的组织起来大量青壮开垦荒地,修建水渠等。
为此郭东岩当时开始就对大周王朝的地方行政体系进行了改革,这种改革很简单,设立真正的村级行政机构,强化村级行政机构的实际民政权力。
为此郭东岩先是在湾头村进行了试点,设立乡公所,置乡长、税务官、巡防官三大基层官职,从当地民众里选人兼职担任。
随后又是在三溪谷、虎头村、兰山村、龙牙村四地设立了乡公所。
由此,大周王朝先后一共设立了五座村公所,而各村公所统辖的区域,也不仅仅只局限于当地一个村子,实际上还包括了周边的众多小村乃至一些散居的乡民。
五乡管辖的区域,就是覆盖了整个大周王朝的国土。
这五乡里的一共十五名基层官员,也算是大周王朝里的第一批地方官员了,虽然他们都是属于兼职的,并不是什么职业官员,但是这也是让吏部尚书楚老秋极为兴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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