可是,和中国历代农田所有权的变化一样。
在随后的经济发展中,东瀛土地兼并日益严重,私有庄园不断增多,最终使得国家无田可分。
“班田所有制”历经三百余年,于公元十世纪(奈良时代)走到了尽头。
东瀛进入“寄生地主制”,即庄园所有制阶段。
地主们不再自行耕作,而破产农民又大量存在,基于土地耕作的雇佣关系就产生了。
庄园所有制发展到镰仓时代,东瀛的贫困农民不断沦为佃农、雇农(“作人”和“名子”)。
为了自己享乐,各藩国守护不断提高田租。
甚至一些贪婪的守护还要农民提前一年征收年贡(“前纳”)加重剥削。
为确保自己能有一个稳定的收入,不受年景差别的影响,守护们还以确定租率的办法,实行“定租制”(固定租率制)。
这种定额收租,显然不顾及百姓的死活了。
“丰前已经征收了今年的年贡了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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