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同姓不婚”始于西周,其意义在于限制过近的亲属结婚,影响后代繁衍,也是为了加强家族与家族之间的政治联盟。
自晋朝开始以丧服来划分亲属关系的远近,历代都禁止“五服”以内的内亲,外亲,姻亲的尊卑亲属通婚。
亲属不婚的规定虽然严格,但是并没有限制中表亲之间的联姻,而且表兄妹之间通婚在中国古代非常的盛行,俗称“姑做婆”。
中表亲无外乎姑舅亲和姨表亲,但是从“姑做婆”的俗称来看,大部分的中表联姻都是姑舅亲,就是姑姑做婆婆,舅舅做岳父。
其原因不难理解,姨表亲的两姐妹都各嫁一方,很难有机会一同回到娘家,互相的儿女也就没什么机会相见,同时姐妹两的婆家不一定有相互联姻的愿望。
但是姑舅亲的姐弟或者兄妹之间,相互的儿女能有机会在母亲的娘家见面,很多情况下表兄妹都是青梅竹马的情感,而且作为出嫁的女而自然会有与自己娘家联姻的愿望。
因此在古人看来,亲上加亲的中表联姻,都会是比较美满的姻缘。
叶林深知,这种习俗的盛行,从近代西方心理学的角度来说也有一定的合理性。
佛罗伊德以古希腊神话俄狄浦斯杀父娶母的故事为引子,指出男孩或女孩从幼年时代开始是都会对自己的母亲或父亲有潜意识的依恋,长大之后他们会在潜意识的推动下不自觉的寻找与自己的母亲或父亲类似的人作为伴侣。
姑舅亲因为血缘的接近,侄女多似姑,外甥多似舅,因此姑表兄妹之间会存在一种潜意识的认同感,婚姻自然会比较和谐。
但是由于人类认识到近亲结婚会增大遗传病的发病几率,近代以来中国和大多数的国家一样禁止了中表联姻。但是不能否认除了不利于优生原则,表兄妹之间的联姻有很多合理的地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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