但同样的条件,普通品牌就很难接受了。
因为普通品牌做不到放弃任何一个市场。因为他们的产值,远比奢侈品牌的产值高得多。是奢侈品牌营收额的十倍、二十倍、三十倍!
以量取胜的他们,不能失去任何一块大市场。
而且奢侈品牌的可替代性,远比普通品牌小得多。
这也就是为何勾克和阿迪大斯每年会在体育等行当花费大量投入的原因,他们不是贵族,没有底蕴,没有不可替代性,一旦失去了这些赛事、队伍的支持,随时都有其他运动品牌可以出来将他们取代。
所以,勾克和阿迪大斯一方面不排除因为自己体量太大,必须要在种花和种花之外做出选择的可能性。但另一方面他们就算是做出了选择也不希望这个市场彻底死掉。
所以,他们绝对不会像奢侈品牌那样,给种花代言人的合同上加上林梦澜条约。
当然,这只是真实原因中的一个小方面,还有更多其他原因,就不一一细谈了。
姜茴的合同,便是如此。
她对勾克和阿迪大斯双方都提出了同样的要求,谁同意加上林梦澜条约,就和谁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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