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事很快就要解决了。”
……
当格雷推开猪头酒吧的门时,酒吧里的人都默默停下谈话,警惕地看了他一眼,这里面的人都把自己捂得严严实实的,猪头酒吧的屋子又小又暗,屋内散发出一股浓重的羊膻味。窗户上堆积着厚厚的污垢,外面的光线几乎透不进来,粗糙的木头桌子上点着一些蜡烛头。
格雷转动着他那凸起肿胀的眼睛,在一群穿得黑漆漆的人中,找到了那块显眼的黄色补丁。
酒吧老板正在用一块脏得像是从来没洗过的破布擦一只玻璃杯,那是阿不福思·邓布利多。
当格雷靠近他时,他瞥了格雷一眼,又很快收回视线,看起来十分瞧不起眼前这个人。
“要点什么?”
“两杯杜松子。”格雷用低沉沙哑的声音说。
他身上挂着肥了好几号的黑袍子,拖着步子走向那个袖口有黄色补丁的人桌旁,全程不紧不慢,时不时以一种犀利的眼神观察一下周围——这样做应该会显得自己不好惹。
那个袖口有黄色补丁的人和周围人一样,戴着兜帽和绷带,把脸挡的严严实实,只露出嘴巴和一只眼睛,当格雷站在桌旁时候,那人正在把一个脏兮兮的叉子插在桌上一块小小的粉色蛋糕上,那粉呼呼的东西和这里的风格格格不入。
“你好,是你吧?莫雷尔斯。”那人抬起头,圆鼓鼓的眼睛看着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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