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小书屋 > 恐怖·灵异 > 奇门秘术 > > 第三十六章 无头案下 (2 / 2)
        师知州觉得有理,因为按照《大清律例》:“若残毁他人死尸及弃尸水中者,各杖一百、流三千里。”藏匿头颅乃是重罪,如果这些人有藏匿头颅的行为,至少是杖一百、流三千里,即便是可以分出首从,从犯也要杖一百,这些人应该不敢藏匿。问题是胡继福的招供,也不能说是完全虚妄。思量再三,师知州决定先从弱者下手,便提审了豆腐店老板娘。老板娘毕竟是个女人,没有见过什么世面,更是胆小怕事,所以经不住师知州的威逼利诱,便说出丈夫将两颗人头埋在豆腐店外的西侧空地。师知州派人押着老板娘去豆腐店挖取,却没有想到发生了更加令人吃惊的事情。

        差役们来到豆腐店,在老板娘的指引下,开始进行挖掘,最先出现的不是头颅,却是一具男尸。再往下挖,然后才挖出两颗女人头颅。差役们感觉事态严重,飞速禀告师知州。

        听到差役们的禀报,师知州不由得大吃一惊,也来不及细想是什么原因,就匆忙带领仵作前去勘验。得知其中一人头部有明显塌陷,显然是为重器所击,打碎颅骨致死。据差役们讲,男尸是最先挖出来的,在这具男尸之下,才是两个女人的头颅。

        为什么一具男尸与两个头颅埋在一起呢?眼见寻找到头颅后,这个无头案就可以真相大白了,也可以结案了。如今又多出一具男尸,经过检验尸伤,完全可以确定是凶杀。那么这具男尸与两个头颅有没有关联呢?如果有关联,究竟是谁?出于什么目的而杀呢?如果不查清楚,胡继福的交代肯定有问题,一个19岁的年轻人,接连杀死三人,很难说是个人犯罪,应该有同伙,才有可能出现接连杀人的事件。要是胡继福交代没有问题,这具被谋杀的男尸背后的凶手肯定另有其人,必然要牵连更多的人接受审讯,也不知道会有多少人为此蒙受冤屈。师知州思量片刻,决定严审豆腐店店主,获取真情。出乎意料的是,豆腐店店主在铁证面前,居然坦白交代了自己的罪行,使师知州那颗悬着的心终于放了下来。

        原来,豆腐店店主早起开门,发现了两颗头颅,怕惹上官司,就想神不知鬼不觉地将头颅掩埋,却没有想到有一个乡下人路过,看到他正在掩埋这两个头颅,顿时吓得目瞪口呆。豆腐店店主见状,急忙向他解释,要乡下人不要声张,并且主动答应给他三千文钱,权当封口钱。乡下人见钱眼开,连声称诺,还主动帮助豆腐店店主挖坑。豆腐店店主觉得不放心,总怕将来被乡下人声张出去,要不然就会借此讹诈,所以趁其不备,举起一块大石,击碎了乡下人的头颅,然后将乡下人推入坑中,准备一起掩埋。可怜乡下人,就是因为贪图小利,没有喊叫街坊四邻前来帮助,以至于命丧黄泉。豆腐店店主将乡下人尸体拖了出来,与那二首一起掩埋,而乡下人的尸体在最上面。事情做得神不知鬼不觉,连老板娘都瞒过了。不久,前任知州张榜悬赏,豆腐店店主也贪财,就把自己埋了两个头颅的事告诉老板娘,却隐瞒自己曾经为此杀人之事。本来豆腐店店主是想带着两个头颅去领赏,但老板娘认为知州正在寻找真凶,如今还没有确定是谁杀的人,要是带着头颅前去领赏,不是等于自投罗网吗?所以没有将头颅送官。想不到师知州审问老板娘,那妇人并不知道丈夫杀人之事,如果知道,就是打死,她也不可能供出头颅所在。

        这是一起连环杀人案,遭到诬陷的刘殿臣在监狱病死了。胡继福是强奸杀人,所强奸的乃是幼女,按照《大清律例》规定,要罪加一等。强奸之罪是绞刑,加一等则是斩刑。杀人之罪也是斩刑,但杀了两个人,还割下头颅,按照《大清律例》:如果有肢解人体的行为,就要凌迟处死,并要将财产断付死者之家。数罪并发从重论,所以师知州将胡继福拟为凌迟,申报各级上司核准。胡屠户因为是亲父,是律例规定可以为儿子容隐罪行之人,但不应该容隐杀人之罪,所以按不应为定罪,从重予以杖八十。

        豆腐店店主原本在发现头颅之后,可以喊来左邻右舍及保甲长,一起到官府报案,就可以免去责任,但他怕受到官司的牵连,采取了掩埋消灭痕迹的办法。消灭痕迹本来就很愚蠢,但豆腐店店主一错再错,杀死路人,当然也不能够免于一死,所以师知州将其拟为斩首枭示。其余相关人证,都予以释放。这个连环案的发生,应该说办案官员存在明显的失误,按照《大清律例·刑律·断狱·断罪不当》条规定,承办官员要依出入人罪,减故失一等量刑。唐知州虽然荣升而去,仍然不能够免去责任,结果由总督提出弹劾,被革职拿问,最后发新疆军台效力赎罪。师知州因为破案有功,而所破获的案件都是前任遗留下来的,所以不承担教化不力的责任,结果被加了二级,以知府即用,也就是说,一旦有知府的空缺,优先录用。李源因为妹妹及外甥女的冤屈得以昭雪,在感激师知州的同时,也想到这个连环案与金姐遭人调戏有关。如今这个案子弄得沸沸扬扬,海州所有的人都知道了,金姐将来如何嫁人呢?思来想去,觉得海州不能够再住下去了,便将房地产全部变卖,带着金姐离开海州,而不知所终了。

        可怜那刘殿臣,无辜受累,最终病死在狱中,如今冤情虽然得以昭雪,但人死不能复生,官府也没有给予什么赔偿。父亲刘四觉得孩子冤屈,具状告到州衙,要求给个说法。师知州认为那是前任所造成的冤案,与自己无关,更何况前任知州已经因为此案受到处罚,被发往新疆军台效力赎罪了,算是已经给死者以交弋,所以不予受理。刘四不服,就打点行装,前往省里去控告那时候社会已经出现了动乱,沿途匪盗横生,刘四的状没有告成,反而在中途被盗匪杀害。

        从这个案件可以看到,想当然容易将人的思维带入死胡同,案件发生后,官员没有详细勘验案发现场,而仅凭言辞证据,被受害人误导,走向了错误的方向。正是刘殿臣之死,才迫使师知府改变办案思路,重新查验现场,找到关键证物痕迹,顺着这思路,扩大调查范围,快速的找到真凶。如果官员认真办案,这个连环案至少可以少发生两件,即樵夫刘六弑母之案,刘殿臣病死于狱案。就是因为唐知州办案不仔细,才会多发生两个案件,失去三条人命,最终还使刘四命丧匪徒之手,令人徒增感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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