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是一方是另一方的道路。这么说的时候就得有一个本来,不介于善也不介于恶的那个那么,禅学上辩论得很清楚。但对于人来说清楚了就是清楚了,不清楚还是不清楚,谁都也不是专门为禅学而生的,那么就得换一种说法。
我认为我是善的,你是恶的,我有一个标准。我这个标准有一个由来,你的也一样。
如果不发生对冲,各自都是各自的相安无事。
如果发生对冲,咱们的标准都得提前,你的对和我的对都是一个相对,否则谁也说服不了谁,这必然是一个绝对。在没有见证的情况下,通俗上就说咱都拍着自己的良心讲一讲。
但不要良心的根本不会要良心,本着良心其实不一定是本着真正的良心。
这就有一个是非区。律例管到的是约定成俗的,人的生命和灵尊严的,有法可依。次一层的是道德上的,也就是悠悠众人之口,可以众口铄金的,律法的判定不是最后,这时候是上升了一层,这样做不对和对,那样做对和不对。
再就是通俗道德之上的大德上的,请问你的良心疼不疼?
人审判不了的情况下还有一个审判,任何人都隐隐有这个审判,否则就没有真正意义上的正义,这就是正之意,意绪和本来的审判。换言之,也就是人管不了的天会管,否则就真的是无法无天,无天无法。
人将失去存在的意义,都没有敬畏和底线。
也就是挖负数。
天理昭彰报应不爽,不但有还要一丝一毫的清清楚楚,否则哪里有人间的正道呢,都作恶得了,无所不用其极得了,黑着心昧着良心得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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