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小书屋 > 历史·时空 > 历史 > > 第十七章 人情 (4 / 7)
        两个军卒押了人犯到了堂中,书吏翻着案卷禀告道:“此人名叫王二,偷了邻居一只鸡被邻居告发,在他家里还找到好些鸡毛和鸡骨头。”

        地上那人哭喊道:“草民冤枉啊,那鸡是草民在市上买的,是邻居诬告草民……”

        史弘肇看翻着奏章也不知道听进去了没有,忽然见他伸出手来,食指和拇指必成圆圈翘起另外的三根手指。

        堂外的徐羡瞧得清楚,心道:“这是个什么意思?欧了?难不成也是穿越过来的?”

        书吏立刻转身吩咐道:“拉出去砍了!”

        当下就有士卒将那人拉出大堂到了墙根一刀结果了,堂外的徐羡瞠目结舌,还有这样的审案的?

        殊不知史弘肇夙兴夜寐操劳国事,审案太多以至于懒得话便拿手势代替,伸三个手指头便是砍头的意思。

        接着军卒又押了一个书生上堂,书吏抱着案卷念道:“此人卢方,与友人妻子TJ被捉奸在床。”

        史弘肇难得开口,“嘿嘿……偷人也是偷!这些读书人表面上仁义道德背地里男盗女娼,实是不堪。”

        书生大声求饶,“太师饶命,晚生的兄长是礼部员外郎,求太师饶晚生一命。”

        “你亲爹是礼部尚书也没用,砍了!再把他卷宗写在木牌,挂在他家大门边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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