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小书屋 > 恐怖·灵异 > 侦探推理 > > 第二十一章 楼中魔 (4 / 6)
        疤痕也是那个时候留下的,就差那么几毫米,眼睛就保不住了。去医院的时候,两个医生一人拿镊子,一人拿缝合,总共在他的嘴上刺了二十三针。

        后来,他跟的那个老大垮了台,世道也跟着变了,他跑到城里谋生,认识了现在的老大。

        背后那一道疤是他替对方挨的,赢得了对方的信任,跟他结成了异姓兄弟。

        他是不擅于动脑子的人,他也清楚自己的定位。砍刀玩得再厉害,也比不过一梭子子弹,单打独斗的年代早已过去。

        他新认识的老大叫白孟山,也是如今他旁边那个侏儒。可能是天生身体残疾,白孟山做起阴损事,半点也不手软。黄、赌、毒,杀人放贷,吃喝嫖赌,无一不通,无一不精。他能笑着把人的耳朵割下来,扔进白酒杯里,塞进嘴里嚼几下咽进肚子。

        与他做的那些事相比,洪义的事迹是小巫见大巫。

        而那个皮相好的帅大叔叫做路千秋,他是后面加入白孟山的,他只有脸属上乘。其他事情一窍不通,是个好看不顶用的绣花枕头。在认识白孟山之前,他主要去给富婆当小白脸。

        那时他不过二十岁,却能忍着反胃,在床上把皮肤松弛,年龄比他娘还要大的老女人,一口一个姐哄得开开心心的。可这种渠道来钱,在他眼里仍然不够快,所以他跟了白孟山混。

        他们做的买卖,死后被人刨去坟墓鞭尸都够轻的,剖出的心肝也许会黑得跟墨汁一样。

        只要有良知存在的人,都不会对他们产生好感。

        他们游弋在法外之地,他们使无数家庭破碎,他们残忍地剥夺一条条人命。将这些人的心肝脾肺肾,以及其他部位,换成白花花的银子,用来花天酒地、纸醉金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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