哐当...走廊尽头的铁门打开,脚步声由远及近,不多时,一名狱卒领着数位公子来到栅栏前。
这些人不是别人,正是林达,常威等人!
这几人,看似以常威为首,他大马金刀的坐着,一只脚踏在椅子上,实则拿主意的,还是林达!
其余人则是站在一堆刑具边,幸灾乐祸的审视着许彦。
“许兄,你现在有两条路可以走。”
林达竖起了两根手指,眼神睥睨道:“第一,认罪画押;第二,是带你尝试一遍这里所有的刑具,然后认罪画押。”
这时,钱亮从怀里摸出一张纸,甩在许彦面前,这是一张认罪书!
许彦看一眼认罪书,其认罪书大致的内容是:郊县贱籍乞丐许彦,因为在望月楼,酒席上,看见林达家传圣物,猎见心喜,遂起了偷盗之心........云云......反正就是将林达编撰的小故事重新写了一遍!
不过对于这个操作,县衙四子中的孙子墨,就曾提出疑议:既然人证物证都在了,为何还要多此一举,来写什么认罪书?
等物证找到后,直接定罪不就行了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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