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我们出去狩猎吧,格雷特,”伯爵朗格在他的帐篷中无所事事地把玩着他的镀银匕首,“我实在是太无聊了。”
“外面有老鼠监视着我们呢,我的大人。”伯爵身旁身穿宽松红色贵族短袍、头戴羽饰尖顶皮帽、下巴上长着褐色山羊胡,一双原本凶戾的眼睛此时正谦卑地看着地面的年轻男人恭敬回应道。
格雷特爵士,被多尔斯滕伯爵领的贵族们一致认为是最有希望成为男爵的人之一。他的家族领地在弗尔德堡北部的韦瑟尔村,而他的父亲在科奥瑟去世后没多久也撒手人寰了,于是,年纪轻轻的他终于摆脱了见习骑士的身份,直接挑起了掌管家族的重任。
他是个刺头,但同时了解如何在给领主留下深刻印象的用时讨得领主的赏识而不是反感。他很对朗格的胃口——勇猛好斗、尖酸刻薄、羁傲不训,但却忠诚恭顺地服从于领主。
毫无意外,他逐渐成了伯爵领中除朱利安爵士外朗格最信任的人。
不过可惜的是,朗格虽然贵为伯爵,但实际上拥有的男爵领宣称只有三个,他能够很好地掌控这三个领地,所以暂时没有将男爵头衔分封给手下骑士的意思。
如果在格雷特爵士漫长的一生中,他的领主伯爵朗格有幸得到更多头衔和更大的领地,他和他的韦瑟尔家族很有可能会被恩赐一个全新的男爵领宣称。这便是他忠心耿耿不留余力地服务于朗格的根本动力。
“哈,不用担心,只狩猎,仅此而已,”朗格将匕首收到刀鞘中站了起来,他身后的侍从帮他披上了红色的羊毛披风,别上了一根镀了银的胸针固定,“对了,我们的眼线有什么新消息?”
“男爵西蒙和男爵温特今天清早便带着被审讯过的流浪者俘虏去找他的营地了。”
内容未完,下一页继续阅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