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31年9月18日7:00,奉天省警察厅侦缉处的处长办公室,吴天明处长(上校警衔)走了进来。跟在他后面进来的还有一个年轻的中尉警官。今天吴处长特意提早一个多小时来到办公室。
吴处长进屋后直奔他的办公桌,一边走一边问身后的人,“小余啊,四大队刘队长他们在干什么呢?”
“回处座话,张队长跟刘科长他们一直在审问昨晚抓获的共党要犯。我看张队长和刘科长把那人打得够呛。”
“哦?啊——那个共党要犯招供了吗?”
“回处座话,那个要犯招供了。他说要痛改前非,重新做人。”
吴处长走到办公桌前坐下,问道:“他什时候招供的?张队长怎么不来跟我说呐?”
“回处座话,他是半小时以前招供的。现在张队长他们正在给他录口供。等张队长录完口供了,他就会来找您了。”
“叫张队长马上带犯人来见我!”
“是!”
“以后跟我说话要直截了当,别那么啰啰嗦嗦的!”
“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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