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的名字叫瑞奇·博姆,我自己取的,我是一个孤儿。
今天是我七岁的生日,也就是在今天,我撕烂了我在孤儿院最好朋友的嘴。
也没有什么特别的原因,我反复提醒他,不准吃奶油蛋糕上那块唯一的巧克力,我和他说了很多次,我说了很多次,我提醒过他,如果你吃了我一定会撕烂你的嘴,我只是完成我的承诺。
虽然,我被遗弃在孤儿院门口时年纪尚早,那是一场寒冷的雨夜,我还在襁褓中,但我还是记得那个男人最后和我说的那句话,“博姆。”他亲吻我,说:“永远保护你能拥有的一切,千万不要放手。”
说这句话的时候,他满脸都是泪水,一个衣着得体的成年男人,他的嚎啕大哭甚至超过了雨声,我不确定他是不是我爸,我也不在乎,但是,当我撕开我朋友的嘴的时候我好想明白那句话的意思了。
它指的是巧克力、钱、这世间的一切。
二十岁,我加入了黑帮,贪婪的性格让我爬得很快,头目很喜欢我,每次喝酒都会给我点一杯黑麦啤酒,最廉价的那种。
大腹便便的他总是醉醺醺地说我是他的家人,我是他的手足,但是我不喜欢这个词,家人,这让我很不爽。
而且最让我不爽的是,每次都是我买单,每次都是。
所以,我挑了个好日子,我在他母亲生日那天,我不请自来,那天他打开他的家门,门里面都是他的家人和孩子,满地都是跑来跑去的小孩,他自己还戴着那顶可笑的生日帽子。
我一枪打穿了他的脑袋,将倒在地上的他,撕开他的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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