他突然就扶着老村长让人给他做的助步车慢悠悠地晃了过来,笑道:“今儿太阳真好。”
胡霁色“嗯”了一声,头也没有抬。
她拿着个钢管一样的小笔在写字,这是她研究了好久,让村里的木匠和铁匠都帮忙,做出来的简易钢
笔。这玩意儿的关键在于滚珠,她这珠子还是挺大一颗的,但无论如何,都比随时要补墨的毛笔强多了。
白傲天看了她一会儿,笑道:“你怎么一整天都在写写画画,想做个才女啊?”
胡霁色懒得理他。
以白傲天的眼光来看,她生得不算美,起码不能和那种从小精心炮制,肤若凝脂的尤物美人比。甚至
在对着他的这边脸上,还有一道浅浅的粉色疤痕。
听说是叫那个叫胡宝珠的妇人用剪刀划的。
但她绝对不丑,容貌甚至可以说精致,但不张扬。
最动人的不知道应该是她的眼睛,目光总是专注,还是她的笑容,她不爱笑,但一笑就如春光般明媚。还有她的手,也很美,修长匀亭,灵巧而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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