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卫真亦正式下达了对断天情的判决,“根据《太一律法.第六卷.第二十一条.第一项》,凡恶意加害同门,致其受轻伤者,脊杖五十,流役三年。”
“因犯案人在行凶过程中,不听劝阻,不自愿终止违法行为、并严重扰乱宗门秩序,皆视为加重情节。脊杖再加三十。”
“但本席顾念犯案人年纪较轻,犯案时情绪异常,犯案后也能主动交代违法、违纪事实。加上昔日曾为本门立下战功,如今又正是本门用人之际,应酌情从轻。”
“故此,减免犯案人流役刑期,改为就地发配“西柳谷”筑坝,为期半年;期间无传召,不得擅自接近驻地范围三十里,更不能单独与本门弟子接触。”
判决下达后,断天情反倒松了一口气。如今,无非是受些皮肉之苦,再以戴罪之身忍受半年寂寞罢了。
但如果是被流放在外三年,那根本就是变相将他逐出宗门。因为太一门现在哪里还有外乡驻地,他根本无处可去。
至于筑坝一事,早前罗毅成其实就已经与李卫真商议过,选址西柳谷用以堆放矿渣和废水,这项工程如果做好了,还是功劳一件呢!
比起关禁闭,这份苦差何尝不是李卫真给断天情改过的一次机会?
所以,对于这份判决,断天情起不来一丝忤逆之心,连忙就俯首认下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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