此人最大的优点应该就是对清河忠心,沈柒想——当然这忠心里不乏癞蛤蟆吃了天鹅肉从而感恩戴德的成分,但从几次危急关头看出来,他是个能为清河赴死的。
自己养伤期间,清河安全有虞,那些个御前侍卫、锦衣卫再卖力,也是奉命,不能发自内心地替清河着想,哪怕想了,也没有足够的能力去达成。譬如昨夜,那么多人护着,竟还能让清河被掳走。
至少目前,这个荆红追还是可用的。尤其是在上位者虎视眈眈的情况下,荆红追毫无背景的身份与“光脚不怕穿鞋”的胆量就颇为适合。
——至少比豫王适合。
沈柒想起,当初豫王来拉拢他,很有几分想与他联手,把矛头对准皇帝之意。他在心里对此嗤之以鼻:
自古间疏不间亲。豫王再怎么心怀不满,毕竟是皇帝的同胞兄弟。
更重要的是,豫王是怎么对待清河的?自己杀之而后快,怎么可能同意。
皇帝生杀予夺,豫王居心叵测,太子是一头磨爪霍霍的幼虎。他在位高权重者的步步紧逼中单打独斗,即使披荆斩棘,即使机关算尽,真的能保清河万全么?
既然这个荆红追主动提出结盟,事已至此,不如先用,用完再清算。沈柒厘清思路,不动声色地回了句:“两个亡命徒,如何对抗三个天潢贵胄?”
荆红追起身坐回座位,重又抱住了他的剑:“一个人的命再尊贵,也只有一条。不过还是要看大人的意思。”
“他一贯心软,你又不是不知道。”沈柒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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