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耀明还促成姚明与美国常青体育公司(EvergreenSportsInc.)签署合约,由该公司作姚明的代理机构。
该合约规定常青公司将获得姚明收入的三分之一,但后来该合同被确定无效。
当姚明决定参加2002年NBA选秀时,一个集合经纪人和智囊团的顾问团队开始成形,后来人们称之为“姚之队”。
这个团队包括姚明的代理人章明基(英文名:ErikZhang),NBA经纪人比尔·达菲(BillDuffy),中方经纪人陆浩,芝加哥大学经济学教授约翰·赫伊津哈(JohnHuizinga),以及BDA体育管理的市场副总裁比尔·桑德斯(BillSanders)。
人们普遍预测姚明将在选秀中拔得头筹。
然而有些球队担心姚明能否进入NBA,因为当时CBA是否允许姚明在美国打球尚不确定。
姚明在2002年的NBA新秀选拔赛中大放光芒,被休斯敦火箭队以第一顺位选中。
火箭队的明星中锋阿基姆·奥拉朱旺在一年前刚刚离队,他们相信姚明可以填补这个空白。
由于王治郅与国家队出赛产生误会并导致其被开除出国家队,CBA合约规定姚明必须回国代表国家队出赛。
他们同时表示,除非休斯敦火箭队愿意在第一轮选秀中选择姚明,否则他们将不允许他到美国打球(这些谈判条件,皆是从王治郅并不成功的NBA经历中获取的经验。)。
在“姚之队”保证火箭队将把他们的头号选秀权用于姚明后,CBA于选秀日当天早晨批准姚明到美国打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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