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小书屋 > 军史 > 军史 > > 第一千零一十六章、四星意国(9) (3 / 5)
        社员的工分得来确实是不一样的,有的社员是靠自己的辛苦劳动挣来的,但也有很多特殊社员,他们是不劳而获的。

        这些不干活的社员,有时比干活的社员挣的工分还要高。

        有人说,公社公,没剥削,是完全骗人的。

        公社时,公社有多种付业、机械修理、小工业、打井队、实验田等。

        在公社各行各业干活的社员,大都是从各个大小队抽调上来的能工巧匠。

        这些人给公社出力挣钱,他们的工分都要记在他们所在的小队上。

        各大队的干部班子及民兵,小队会计、保管、红五员、军烈属、工属(在外有正式工作的干部、工人的家属)、五保等。

        他们一般都不参加劳动,年末小队统计工公分东西时,小队会计把社员实际干活挣的工分加在一块,按劳力人数去除求出平均分。

        然后按平均工分偏高的分数再补给上述人员,当时叫做“补助工分“。

        个别小队吃补助工分的人比实际干活的社员人数还要多。

        年末分粮食、食物时,把社员干活挣的工分加上补助工分之和,去分配小队全年实际劳动成果,这个分母越大,分的东西越少。

        公社成立的前几年,一个劳动日为一个整工(10分),折合人民币8分钱(一点都不夸张,绝对属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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