于是,在主父偃解到京的第三天,他就在未央宫宣室殿召集大臣议决此案。
除了张汤、汲黯外,公孙弘他也参与进来。
之前,刘彻详细地阅看了张汤和汲黯的奏疏,并认真查对了适用本案的大汉律令。
他在反复研究了狱词综合了各种文字和口头依据之后,然后对汲黯办案的实事求是与张汤之酷严有了完全不同的感觉。
“朕看了奏疏,又听取了二卿的陈奏,对主父偃收受诸侯贿赂之罪有了一个大概了解,罪当其罚,然其并无迫使齐王自杀之行为。
朕姑念他谏言推恩,功在朝廷,欲赦其死罪,贬为庶民,永不续用,众卿以为如何?”
“不可。”
张汤立即上前道,“臣在审理此案时,发现其人气量狭小,阴险狡诈,实在不足以赦死。
乡人仅在他途穷之时有所轻慢,他便怀恨在心,伺机报复。
似这等人物。。应当及时诛之,要不然诸侯之怒不足以平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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