越三尺开始说明自己的证词,也就是当晚的经历。她完全配合律师,庭上所说和向律师说完全一样。
第一步:她接到线人叶澜的电话,前往7号别墅,她接过叶澜的低倍数望远镜看不远处汽车浮动。大约二三十秒,她感觉头昏,就什么都不知道了。
第二步:醒来是一个洗手间,灯开着,水冲着她的全身。
第三步:发现洗手间所在的房间没有开灯,有人死在房间内,她当时并不知道死者的身份,也不知道携带的枪械导致他人死亡。
第四步:越三尺手机进水无法使用,出门求救时和巡警撞上。
这也是越三尺最终提供给检方的笔录和证词。这个阶段是检方进攻阶段,要揭破越三尺证词的谎言。
检方第一位证人,曹云前女友叶澜。
虽然是女友涉嫌案件,但是由于女友身份不被法律承认,所以不影响曹云成为本案的律师。
叶澜:“我不知道越检察官为什么会这么说,因为当天我根本不在别墅群附近。”
诸葛明问:“当天晚上十点左右,你在哪?”
叶澜想了一会回答:“我当时住在高山律师所,男朋友工作比较忙,到了八点多时候就出门散步。魏君魏律师扶我送我到律师所大门口。我也没走远,就坐在律师所不到三百米的山崖边看山下发呆。大约十点三十分我返回律师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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