防卫伤通常指的是冷兵器或者无兵器袭击。防卫并不只是防御,被殴打的意思,包含了攻击的意思。比如a拳头打击b的身体,a的拳头就会出现防卫伤。通过防卫伤的鉴定可以推测出很多案发时的情况。a受攻击的部位,受到的打击力度,方向等。
衍生出来是热火器防卫伤,当a被b用枪械指住之时,其身体会本能的进行一些无用的防卫。比如侧身,比如用手掌阻挡,比如绻身,比如双手举起。
法医当然知道欧阳逸问的意思:“就我对尸检这么多年的经验来看,死者是被突然射杀。突然不代表瞬间,但是包含瞬间。假设a射杀了b,b的尸体和本案死者一致,我会在验尸报告后写出个人看法,包含几种可能。a掏枪后,在b没有反应过来情况下,a开枪”
法医说了很多,法医很主观的排除了一个可能,那就是越三尺用枪械较长时间的挟持蒋寒月。
欧阳逸追问:“你的意思是,a已经考虑好要杀b,拿出枪后,没有犹豫和考虑。”
法医为难很久:“我个人偏向你的说法。但是就技术层面我不能证明这点,因为存在很多其他的可能。”法医个人看法属于侦破线索,不准确,只是提供一个可能的方向。在法庭上是不成立的。
法医不敢给出技术结论,在欧阳逸的意料之中,但多少还是有些失望。这个问题是为了越三尺的证词庭辩做铺垫。
第一仗,技术证人。
通过电灯、电灯开关,辩方加分,但加的不多。总体来说,技术证人的证词对控方极为有利。这是废话,如果没有技术证据支持,控方不会草率提出起诉。
第二仗:被告证词。
作为被告必须说明案发当时的情况,真假无所谓。但是不说那就是作死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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