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张私约是她与裴复在陕州时在跛药王及村正的见证下亲自写的,因为双方父母均已不在人世,因此不能撰写婚书。只得以私约代替,私约等同婚书,受唐律认可。虽然没有摆宴席,但是在法律上他们已是名正言顺的合法夫妻。
她打开由裴复亲自撰写的私约,看着每一个用心写下的小楷字,感到柔肠百转,如乱箭攒心。内容如下:
长安人裴复与同县萧娘,识于乱时,相知既久,情喻鹣鲽,因盟白首,恪守不渝。复年及而立,未有婚媾;萧娘,年已成立,未闲礼则,谨因媒人陕州跛药王为证,愿存姻好。谨状。长安县裴复、萧娘具。
看罢多时,萧娘将私约放在桌子上,继续饮酒,精神颓丧。
终于,门外响起熟悉的脚步声,紧跟着珠帘掀开,裴复得意洋洋地走进来。
“萧娘回来了!某去南市为你买亵衣,可惜都不好看,只得托冯大娘为你绣一件。”裴复一边说,一边坐在萧娘旁边。
萧娘面无表情,根本不看裴复。
“怎么了?谁欺负你了?”
“谁欺负,谁心里有数。”
裴复一看桌子上酒壶酒杯都在,旁边还放着他与萧娘在陕州订立的私约,他此时一头雾水,不知萧娘何故如此。
裴复抓住萧娘的胳膊,问:“不会是我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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